国庆境外购物总值不超5000免税
时间:2012-09-13 07:43 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9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一起针对网络代购的判决引起广泛关注。被告人李某曾担任某航空公司空姐,因多次大量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高达113万余元。一审以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国庆大假即将来临,这对许多上班族来说是一次出游购物的黄金机会。不过,选择出境游的市民王璐有些犯难。面对一长串帮朋友代购的物品清单,王璐担心在机场入境时也会被海关执法人员“拦下来”。
对此,成都海关相关人士表示,消费者从境外带回的自用或者馈赠亲友的商品,在合理自用范围内的,入境时将被认定为“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特征。而代购商品具有牟利性,属于“货物”,应该照章纳税。
对于“合理自用范围”到底如何判定,该人士表示,“这其实就是一个合理执法的过程,要根据旅客的需求来定。大家平时出去耍了带回来的东西,肯定是有超过的,但我们就人性化地处理了,毕竟不是经常出境也不是数量巨大。”
根据海关总署的规定,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予以免税。而总值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物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则全额征税。
成都是否也有空姐大规模代购的情况出现呢?“根据我们的执法情况来看,目前旅检现场还没有发现明显做代购的空姐。”成都海关相关人士昨日告诉记者。
华西都市报记者童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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