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新疆兵团农八师财务局“师财建【2012】146号” 文件《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集中排污费资金的通知》。根据该文件,拨付公司280万元用于南热电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示范工程。公司收到项目资金后,列入“递延收益”科目,并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核算。
由于上述补助资金均于2012年末到账,经测算能够计入2012年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32.7万元。(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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