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方联动,足额提供脱贫攻坚资金保障。千方百计向上争取资金,力争今年全市省以上财政扶贫攻坚投入达到20亿元以上。全面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确保财政扶贫投入高于同期农业投入增幅。今年市级财政拟安排扶贫资金7000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500万元,县区财政全年投入扶贫资金不少于1亿元。
二是健全制度,努力构建脱贫攻坚财力保障机制。按照“保基本、守底线、惠民生”的要求,统筹安排各项财政收入和上级补助资金,确保贫困县区基本财力保障支出足额落实。严格落实省财政对各县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单列单算制度,对有财力条件但基本保障和扶贫资金安排不到位的,相应减少市级财政奖补资金额度。用好省财政下达我市的2.23亿元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助推“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行动计划落实到位。用好用活每村10—20万元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切实构建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帮扶机制。
三是推动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市情的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模式。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完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新模式。落实各项奖补政策,激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全力推进财政金融互动扶贫,努力构建全方位脱贫攻坚新格局。
四是严格监管,全面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突出资金使用绩效,构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担当起扶贫资金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厉惩处骗取、侵占、挪用扶贫资金等行为,突出抓好一系列涉及贫困户、残疾人、低保对象直接补贴政策的兑现落实,防止打折走样、效力递减等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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