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称,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虽然《办法》对外来务工申请人员有一定条件限制,但这无疑对其是一个福音。
《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办法》对全国房屋租赁市场是一个规范,加强了监管。”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李义平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相关部门最好能让服务更为简便明了。
李义平告诉本报记者,公租房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开放,一定会对房屋租赁市场造成冲击。因为公租房价格相对会低,而中介租房则随着市场价格走,所以公租房会将市场分流一部分出去。并且,尽管公租房数量较少,但是形成的影响和冲击应当给予充分重视,当有一定数量并且价格便宜的房屋由政府部门出租之后,人们会期待有更多数量的公租房出租。
“政府应让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过程更加简便易行。”李义平说,首先,要对有求租意向的外来务工人员进行登记;其次,应该向外来务工人员宣传公租房的相关知识。
李义平还建议,审核操作过程中也可能产生腐败现象,像当年的经济适用房有些不够条件的人也买到了。所以要保证程序上公正、公开、阳光,并且媒体要起到监督作用。
《办法》称,公租房在申请后,住房保障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租房。办法还规定,各地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租房轮候期,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同时,公租房的配租则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租房。
按照北京市的建设计划,今年16万套保障房开工量中6万套为公租房;“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建设30万套公租房。据财政部近日消息,2012年全国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30万套。
对比北京市在2011年11月出台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与住建部出台的公租房管理办法基本一致。
程浩业认为,从今年来看,这一政策对北京房屋租赁市场整体影响还比较小。其原因还是因为公租房数量很少,而北京的租赁市场拥有的房源量很大,并且在市场价格内租不起房屋的人基本也不会从房屋市场中租房,所以对正常的中介市场产生影响会很小。但随着十二五期间整个公租房的陆续建设和配租之后,可能会给房屋租赁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不过,这可能需要长时间的公租房建设和配租才会带来一定效果。
【同致行观点】
这个政策相对来说是滞后的,像北京等一线城市的住房管理办法在一年前或者几年前已经出台并且落实很久了,住建部颁布这个政策实际上是希望在全国对公租房有一个原则上的界定,这些界定是有益于二三线城市或三四线城市或者说没有管理办法条例的一些城市作为一个参考原则,《办法》的出台是一个全国性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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