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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给非亲属 房价两成缴个税(3)
时间:2012-12-10 15:50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而根据国家现有规定,经济适用房为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购买者的使用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也就是说,经济适用房只能用于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本人使用,无权转于他人使用。同时经济适用房没有获取收益的权利,也没有赠予的权利。

  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后,购房人可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此时,便可以进行房屋赠与。

  “假赠与”过户 暗藏风险多

  现实中,有些购房者想通过“假赠与真买卖”的方式过户,已达到规避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但事实上,如果双方不符合可以免征税的三种情况,受赠人需要缴纳的个税税率非常高,购房人反而得不偿失。其次,对于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会认定受赠方免费接受赠与的行为,没有实际交易产生,因此也不能办理按揭贷款;而对原房主来说,买方可能会在公证后以无偿赠与为由拒付房款,隐藏巨大风险。

  因此,在房产过户中,买卖是操作较为便捷和安全的方式。一般来说,假赠与一般都会签订“阴阳合同”,在过户时走的是赠与程序,实际上则为买卖行为,私下签订了买卖协议。由于赠与合同是“阳合同”,是法律承认的合同,买卖合同是“阴合同”,法律不予承认。一旦购房人抵赖,拒绝给卖方支付房款,卖方将会有巨大损失。而对于受赠方来讲,日后再出售时还是要多缴纳税费。

  案例解析

  1.有抵押的房产能否赠与?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处于抵押期间的财产要转让所有权是有条件的,要经抵押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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