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日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随着该市首批经济适用房项目售出已满5年,根据相关规定,在缴纳一定的土地收益金和原申请家庭成员出具“是否同意上市”意见的基础上,该批经适房已可上市交易,出售价格将“随市而行”。
据悉,目前合肥的经适房项目共有3个,分别为同和民康、滨湖惠园、丁香家园。其中,同和民康项目建于2005年,是合肥 经适房项目,于2006年开始对外销售。目前。该小区已满5年,按照规定将可上市交易。
针对市民对经适房出售的疑问,合肥市房产局出台了《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经适房上市细则进行详细规定。合肥市明确:2005年和2008年1月10日期间所买的经济适用房,应按照该住房市场综合评估价的15%向政府缴纳收益金;2008年1月10日以后所购经济适用住房,应按照差价的40%向财政部门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此外,经适房只要满足条件上市交易,价格将“随行就市”,由买卖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同时,申请人还须填写上市原因,包括买卖、交换、赠与、离婚析产、抵债等选项,原申请家庭成员也须出具“是否同意上市”的意见。(记者马姝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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