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知情人士反映,海口市重点民生工程永秀花园保障性住房一期部分已经封顶的楼盘,原设计32米的桩基,实际仅打了28.5米。此事经内部披露后,海口城投集团对下属海口投源公司派驻永秀花园的项目经理予以辞退。
12月24日,海口城投集团相关负责人对上述情况作出解释,永秀花园一期6栋31层大楼实际桩长确实由设计暂定桩长32米,改为28.5米,这一改变由设计院设计更改,质量符合要求。但是,项目经理王仲生在此过程中,没有按照公司规定上报设计变更,造成重大损失,因此予以辞退。
6栋31层楼1427条桩变更设计短打3.5米
据知情人士反映,永秀花园保障性住房一期共有四个施工标段,其中由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一标段6栋31层住宅楼,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最初设计的32米桩基,实际打桩长度仅为28.5米,缩短了3.5米,而永秀花园一期其余标段的31层楼,均按32米桩长施工。
对此,海口城投集团相关负责人解释,永秀花园一期9#、10#、11#、12#、13#、14#(即一标段6栋31层楼)最初只是“设计桩长暂定32米”,在正式动工前,设计单位海南建筑设计院本着开发单位海口投源公司节约成本的要求,根据实际试桩情况更改设计,将桩长定为28.5米,此举节省造价300多万元。
该负责人称,一标段的6栋31层楼按照28.5米的桩长,总共打了1427条工程桩,而永秀花园其他标段同样31层楼之所以没有缩短设计桩长,是因为一标段6栋楼均没有地下室,缩短桩长不影响房屋质量,而其他31层楼均有地下室,必须按32米桩长进行建设。
节省造价“功臣”受罚,项目经理被辞退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投源公司作为海口市重点保障性住房永秀花园的开发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缩短不必要的施工桩长,节省300多万元造价,理应对项目经理等“功臣”进行褒奖。
然而,2011年11月8日,投源公司上级单位海口城投集团下发《关于对投源公司及王仲生等处分的决定》,称“在保障性住房永秀花园一期建设中,投源公司管理不到位;项目经理王仲生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疏于职守,管理失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定制度,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给予投源公司记过一次,责成投源公司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政府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撤销王仲生项目经理职务,解除劳动合同并予辞退;扣罚投源公司总经理李翊4000元;扣罚项目组成员韩金池、吴岳琛各1000元并处诫勉谈话。”
海口城投:一切皆因项目经理缺乏经验
为何一批节省保障房造价的“功臣们”非但没有得到褒奖,反倒大批受到处罚,甚至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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