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组织上报我省2012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据了解,在陕西省境内工商注册,持有国家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和《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的企业均需上报报表,年报以纸介质和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电子数据通过陕西建设网上报,上报时间截止2013年3月5日前。另外通知要求2013年每季度后10个工作日后上报季报。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勘察设计企业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对本单位上报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的勘察设计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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