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莆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征迁工作中做到“四个到位”,确保和谐征迁。一是征收程序到位。加强对各县(区)征收部门的业务指导,确保新征收项目依法依规启动。二是补偿安置到位。督促各县(区)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补偿,做到补偿标准统一、前后一致,同时坚持“先安置后建设”的原则督促安置到位。三是依法办事到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同时加大行政裁决中的调解力度。四是人文关怀到位。按上级规定的信访“路线图”要求,对上访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宣传、引导和劝离化解。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2.01.08 朱玉清 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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