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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精神病人被怀孕折射敬老院监管缺失
时间:2015-07-05 22:34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 禁止转载   责任编辑:毛青青
  
  7月4日,有媒体报道称,48岁女精神病人容英(化名),入住仁寿县四公镇敬老院不到16个月,被查出怀孕27周。亲属直指容英在敬老院可能遭遇了强奸或诱奸。(新华网2015年7月5日)
女精神病人敬老院内入住不到16个月怀孕27周
  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伤痛还未抚平,沉痛的教训发人深醒,现在又发生一起乡镇敬老院入住病人被怀孕的糗事。如今,案件已被警方立案,涉事老人郭某成予以了控制,敬老院长被免职,分管副镇长被停职,可让一个无人照顾的44岁的女精神病人怀孕生子,情何以堪?怀孕27周终止妊娠势必风险巨大,如果生下孩子又该谁来抚养?
 
  笔者认为,这起案件折射出来的是敬老院的监管缺失。在乡镇敬老院,按照规定,一般是无依靠的年满60周岁、生活能自理的的五保老人才可以入住。事实上,入住的对象基本上都是男性,且大都是未曾结过婚的光棍汉,让一个育龄期的女精神病人入住进来,如果不采取措施严加管理,定会闹出“被怀孕”的丑闻。也许是鉴于这个原因,敬老院长才在受害女病人家属的再三请求下同意其入住的,而让66岁的涉事老人郭某成照顾生活无法自理的女精神病人也是病人家属强烈要求的,没有考虑到异性照顾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受害者家属本身有责任。更重要的是,接收了入住对象,敬老院就应该负全责。怀孕了27周了,入住女病人的肚子增大,敬老院工作人员却不当回事。要不是家属发现了异样强烈要求去医院检查,恐怕这位精神病孕妇得直接把孩子生下来了院方才知晓。这说明,除了涉事老人郭某成是直接责任人,不关心入住老人和病人,未觉察到入住人员的变化,敬老院的工作人员包括院长对这起都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这也反映出了敬老院管理的混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起案件,再次给敬老院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在农村,每个乡镇都建了公立敬老院,政府是行政管理责任的主体。如何发挥好敬老院的作用,用心管理好敬老院,把关爱和监管的责任落到实处,值得每个地方政府深思。(文/刘馨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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