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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诗歌大奖引争议并非小事
时间:2016-04-18 19:33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10万元诗歌大奖引争议并非小事
 
  一个地方新闻媒体和文学刊物举办10万元诗歌大奖赛,这可真的不是小事,而是当地文学和诗歌界值得庆幸的一件大事。然而,正因为是一件大事,所以格外引人关注。而且,有人认为获奖作品存在某种程度上的抄袭现象。如果这事是真的,那可就会让以唐代诗人陈子昂命名的诗歌大奖赛而蒙羞。因此,这事,遂宁市可得当成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将获奖诗歌作品的来龙去脉查个水落石出。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抄袭者,决不能让以假乱真者侮辱唐代诗人陈子昂先生。
 
  据新京报4月18日报道,近日,一则《陈子昂把玩笑开大了,这不是 的抄袭吗?》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里热传。帖子称,重庆诗人唐诗获“(四川)遂宁日报《华语诗刊》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的作品《在暮色中赶路》,与另一位重庆诗人金铃子的诗作《暮色多么沉寂》有多处词、句重合。而《在暮色中赶路》诗作捧回10万元奖金。
 
  诗歌大奖赛作品被指“撞诗”,就像奥巴马总统在中国遇到了“撞脸”者。但是,两者又有截然不同的性质。人长得“撞脸”,但其基因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并没有因为“撞脸”现象而改变其本质。然而,参赛的诗歌作品发生与别人的诗作“撞诗”,那问题的性质可就严重了,人们就会根据具体诗歌的语言和文字等内涵进行鉴别,如果过于雷同和一致,那就会被指有重大抄袭嫌疑,那就不属于自己的原创作品,那就不能获奖。而且,还要受到一定的责任追究。
 
  面对如此重大和严重的问题,不仅《遂宁日报》社和《华语诗刊》必须当作头等大事予以对待,而且遂宁市委宣传部和文化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介入事情真相调查,而且应当成立一个更加权威的诗歌评审专家组,对获奖的诗歌作品进行认真鉴定,鉴定结论必须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如果经过鉴定,获奖作品根本不存在抄袭行为,那就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调查真相和结论,并以正视听,还获奖者一个客观公正的清白,让获奖者拥有体面与尊严地获得10万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然而,如果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和鉴定,确认获奖诗歌作品存在着抄袭嫌疑。同样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收回奖金和荣誉证书。而且,应当责令抄袭者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道歉;而且,应当把抄袭者列入不讲诚信的黑名单。
 
  由此可见,对于获奖诗歌作品的鉴定结论,就好比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其鉴定结论既能让获奖者无限风光,又会让获奖者颜面扫地河无地自容,从此无法抬头见人。所以,对于这件事,绝不敢敷衍马虎;所以,对于这件事,既要对获奖者负责,又要对以唐代 诗人陈子昂命名的“第二届陈子昂诗歌奖”负责,千万不能再有任何闪失。(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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