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抄标语”,是人性化之举也是一种创新
时间:2016-04-20 07:31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4月19日下午,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五一路古田路口严查非机动车闯机动车道,半个小时查处5人,其中1人被罚抄20遍警示标语。(4月19日 人民网)
有道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倘若一味着拘泥于规矩为人处事,就如同画地为牢。虽然,你是规则的 执行者,但,却是这开明社会的一位失败者。
正如,行人闯红灯屡见不鲜,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更是司空见惯,乱象频生,却屡禁不止。据了解,福建对于非机动车闯入机动车道的违规者是给予20元处罚,这对大部分人而言,可谓“不痛不痒”;若加重处罚,又不免遭人诟病。福州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对“违规者现场抄写20遍警示标语”的另类处罚模式不禁让人眼前一亮。就像当事交警所言”罚款只是一种惩罚手段,并非执法的目的”。如果“罚抄标语”能让当事人刻骨铭心,不再产生类似的交通违法行为,又何乐而不为呢?再者,罚抄也比罚款更具人性化。
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讲究执法手段和技巧,还应该考量执法效果和处事的灵活多变,让执法在程序和实体上实现守恒。就事件而论,当事人由于没带钱而被置于大庭广众之下,频繁抄袭交通警示标语,内心定会更加羞愧,精神上处罚比物质的处罚更具有警示教育意义,更能让违规者感到“脸红”,而旁观者也能够受到临场教育。如此之下,程序层面的手段更加具有针对性,而实体层面更加具有执法效果。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围观者可能由此产生的“以罚代管”、“雁过拔毛”的误解,让执法的价值和效果获得“双赢”。
诚然,对于非机动车的违规行驶,仅“半小时就查处五人”违规,单凭简单的专项整治,只能解一时之所急,药效难于持久,甚至使一些存在侥幸心里之人“临危调头”,可谓:险象环生,导致交通秩序更加混乱。因此,还需交管部门加大宣传教育,但是,关键还在于将文明出行深入人心,变为人们出行的常态化,民众的出行才会更加顺畅。(文/粘孝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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