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不该成为学校的“杀手锏”
时间:2016-05-05 13:47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4月28日,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大二学生小芳(化名)反映,学校强制要求学生必须到与校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实习,否则无法取得毕业证。(5月4日《福州日报》)
学生必须到与校方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实习,否则就无法取得毕业证,如此规定未免太过霸道。况且,目前《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中并没有如此规定,学校这样做显然无法可依,大概也就是利己的“自家规定”。
让学生到企业实习是一个“规定动作”,既然是年年都在重复的“规定动作”,按理说学校就更应该安排好,可是现在学生只被允许到与学校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实习,而且不去实习还被以不能取得毕业证相“要挟”,这怎么都让人感觉学校是欺“生”太甚。
学校安排学生到有合作关系的企业实习,初衷或许真的是为了“帮学生遴选出证照齐全、具有资质的企业,保证学生能够在正规企业学有所得”,但是学生不去实习就不给发毕业证的规定,却不免让人怀疑学校与企业有见不得人的“勾当”,否则的话,学校不至于如此“卖力”。笔者就要多问一句了,以毕业证相“要挟”,让学生去相关企业实习,这究竟是真的实习呢,还是在以实习之名让学生去当免费的劳工呢?
学校信誓旦旦地说,为每个专业都提供了40到50家企业,如果学生不想到要求一年实习期的企业,也可以选择半年实习期的企业。如此来看,似乎学生选择的余地很大,如果学生还要说三道四,那就真的是学生不知好歹了。可实际情况却是,这些企业要求的实习期都是一年,学生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不知道学校是实习工作做的稀里糊涂不知情呢,还是害怕在记者面前损害学校的声誉所以就“信口雌黄”呢。
在学校面前,学生其实是弱势群体,作为教书育人的圣地,学校更应该为学生的成长着想,学校将毕业证作为“杀手锏”,学生不去指定的企业实习不发毕业证,学生毕业前还不完助学贷款不发毕业证,学校的目的可能最终是达到了,但是却给学生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学校和学生的关系倘若到了这种境地,不得不说这是教育的一种悲哀。 高永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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