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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阳节敬老 行动为先
时间:2016-10-10 14:53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岁岁重阳,今又重阳。”10月9日,农历九月初九,一年一度的重阳节,也是我国法定的“老年节”——2013年7月1日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今年是法律实施以来的第4个法定“老年节”。(人民网10月9日)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当读到龙应台的《目送》散文集时,心理感慨万千。
 
  古有登高望远,赏菊吟秋的风习,今有游山玩水,饱览祖国大好河山,然而在这个集中表达孝敬与爱的时间节点,会勾起笔者在心底积压的情感。何谓孝顺,人人理解的不一样,有的人认为是给予父母金钱等物质条件;有的人认为是常回家看看,多陪父母聊聊天;还有的人认为是带父母出去旅游,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不管是哪一种孝顺,真正的让父母安享晚年生活,过有质量的余生,就值得点赞。最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去年重阳节,某报记者进行了一次随机性的街头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接受采访的年轻人并不知道当天是重阳节,有的虽然知道是重阳节,但不晓得有老人节一说,至于老人节的内涵更无从得知。由此可见,重阳节在当代青年心目中的淡化,恰恰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年轻一代影响的日渐式微,让人纠结、羞惭甚或自责,实乃可悲!
 
  早在1989年农历九月九日被定为“敬老节“,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风气后,我们愈加意识到尊老敬老不只是道德自觉,更是法定义务,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或缺的一种孝的文化。加强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和培育公众涵养传统美德,真正深入之心,代代相传,实现把践行美德付诸于日常生活中。
 
  今又重阳弹指间,双亲相伴孝为先。传统美德勿相忘,莫让遗憾留人间。让我们用“陪伴”当做礼物,让“孝顺”化为情义,让我们的父母在这个重阳佳节中温情暖暖。让孝老敬老爱老助老真正成为社会共识,不要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我们沉痛的回忆,也不要让龙应台的《目送》成为现实版的遗憾。(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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