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莫让彩礼成为“不能承受之重”
时间:2016-12-07 16:45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结婚彩礼更是水涨船高。《人民日报》曾发表过“六旬老人为何又去打工”一文,称“天价彩礼已成农民小康路上的一大拦路虎”。笔者觉得,“拦路虎”之形容,恰如其分、十分可观,实际上,这种情形和现象是大量而广泛存在的,可以说,天价彩礼早已成为了人们“不能承受之重”。噫吁嚱,恋爱不易,婚姻不易,生活不易,千不该万不该千万不该,让天价彩礼使得幸福快乐“打折扣”。
 
  什么叫婚姻?它泛指男女之间的结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户成亲的意思,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结婚的具体原因很多,比如法律、社会、情感、经济、精神和信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情感升华、幸福结晶、组建家庭,婚姻实在是一件如此美好的事情。而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彩礼,是一种民间习俗,有着一定程度上的自由和选择,存在着值得保留的意义和价值。但是,现如今彩礼似乎变了味道,出现了扭曲,“天价彩礼”频繁出现,真心让人无法接受和释然,给婚姻幸福、乡村秩序、社会风气带来了巨大的消极影响。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逐年攀升的“天价彩礼”让农民不堪重负,部分农村家庭因高昂礼金变得一贫如洗;高额彩礼让已经富裕的农民致贫,因为彩礼产生了大量纠纷,严重扰乱了农村的秩序,攀比之风盛行...
 
  此次,11部门联合下发《意见》,反对包办婚姻、违法早婚、大操大办和借婚姻索取财物,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倡导婚事简办,这些导向和规定是极好的,是对彩礼乱象的矫正,是对婚姻幸福的保护,是对社会风气的净化。其实,我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早已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意见》的出台,无疑是进一步扎紧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制度笼子,让人们更正确、更理性的对待彩礼、对待婚姻。
 
  有人说,高门嫁女,这是人之常情;有人说,娶亲纳征,这是传统习俗。笔者觉得,其实不然。结婚是男女双方平等自愿的一种结合,男女双方都是平等主体的结合,不该让彩礼成拦住爱情、亲情的高门槛,让传统民俗变成颠覆公序良俗的恶俗。总归,我们不想承受“不能承受之重”,“天价彩礼”之风当休矣!(李志朋)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IT袋 绿植迷 金宠物 领啦网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