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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幼小的生命成为负面情绪的陪葬品
时间:2017-01-12 18:18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1月6日晚20点左右,湖南湘潭某小区,一位年仅31岁的妈妈,在自己生日前一周,抱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从13楼一跃而下……最终,三人均告不治身亡。获悉,经侦查该案并非刑事案件,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羊城晚报1月10日)
 
  世界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一百种,唯独一死了之是最为愚蠢的。人没了最痛苦的莫过于活着的人,她可以抱怨可以以离婚的方式去惩罚她的丈夫,但作为一个母亲她有生育孩子的权力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却没有随意剥夺两个孩子生命的权力。
 
  以一死了之来解决问题的母亲,在我看来并不值得人们同情,站在法律的角度上去观摩,她的行为毋庸置疑是扮演者一个“杀人犯”的角色,而不是一个有着慈爱母亲。常言道:虎毒尚且不食子。而这位自私的母亲,尽然把对生活的绝望对丈夫的抱怨对公婆的不理解的种种负面情绪强加到了两个少不更事的孩子身上。退一万步讲,无论她的丈夫或者公婆对她做出何等不公的事情,两个孩子终究是无辜的,他们不能成为大人们负面情绪宣泄的突破口。
 
  试问她的这一做法有没有顾及到年幼的孩子,他们的内心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他们的美好未来还未开始,就已经被人判处了“死刑”。要论公平与抱怨,或许她的小小情绪不及孩子们的万分之一的痛苦,你们说被自己的母亲无奈的推上了绝命之路,他们该向谁去索要公平,又该向谁去抱怨呢?
 
  唉!如今死者已矣,而哀莫大于生者的痛心疾首。说再多的指责也已无济于事了,只愿天堂没有冷漠没有背叛不再有伤害,只愿世间少一些悲剧的发生。笔者呼吁!无论从法律的视角还是立足于道德的高地,大人们的负面情绪应当自控,莫让孩子成为陪葬的牺牲品。毕竟,最无辜的最不公的是对孩子生命的随意剥夺。彭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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