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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离婚冷静期”为孩子留下温馨“家”
时间:2017-03-20 16:10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3月17日,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披露,针对一对“85后”夫妻闹离婚的诉讼,该院3月8日发出了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这对夫妻冷静3个月,其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据悉,这也是四川省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3月19日腾讯新闻网)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特别是在80、90后这个比较浮躁的人群中速婚、闪婚、闪离屡见不鲜,不少人把婚姻当成儿戏、当成交易的筹码,为了鸡毛蒜皮的事情抛妻弃子,如报道中这对夫妇均为85后,结婚后因为带小孩等琐事时常发生纠纷,于是企图通过离婚来逃避现实责任。
  诚然,年轻人坚持个性,不走寻常路,坚持原则是好事情,但面对婚姻还须“三思而后行”结婚不是小事情,离婚就更不是小事情了,拆散了一桩婚,就等于毁了一个家庭上下三代人的幸福,造成的痛苦和过失几乎无法弥补。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到了非离不可的地步,那么离婚也就顺理成章,而离婚也并非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笔者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从本质上讲符合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更符合传统道德伦理建设,也是培养公民婚姻伦理道德的一次实践。
 
  “离婚冷静期”给原本快要破碎的家庭和夫妻感情建立了“缓冲带”。为哪些“合则聚,不合则散”因轻率导致的离婚,给家庭、孩子和自身都可能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者当头棒喝。
 
  刹住闪婚、闪离这种不正之风,干系一个家庭的健全,维系一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建立“离婚冷静期”是现阶段婚姻高速路上上的“减速带”值得推广和实施。(文/田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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