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李鬼火车票”继续大行其道
时间:2017-08-08 22:31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莫让“李鬼火车票”继续大行其道
7月31日下午6点,西宁始发的D2698次高铁上,纪超一行20人遭遇了此次青海之旅最不可思议的事:20个陌生人手持印有纪超他们身份信息的车票,坐在本属于他们的座位上。(《南方都市报》8月8日)
看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感觉被侵犯了个人隐私的纪先生坚持要维权到底。冒用他人信息乘车的乘客也感到万分委屈:“明明花了车票钱,导游给的却是冒用别人身份信息的票”。真李逵遇到假李鬼,真相是由于旅行社的违规操作。有业内人士称,这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车的案例,在旅游业内是默认的“潜规则”。
“李鬼火车票”产生的方式不一而足。除特殊情况下旅行社为减少退票损失挪用的车票外,旅行社用掌握的身份信息提前囤积的热门车票是李鬼火车票产生的主要来源。而红火的抢票软件和插件,恐怕也是身份信息泄露的帮凶。且不说囤票、倒票本身就已经触犯相应法规,泄露、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车票,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鬼火车票”产生的背后,虽然有旅行社购票时还难以确定乘车人员和铁路实名制购票要求之间的矛盾,但本质上是旅行社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漠视和践踏,看上去购买“用实名制购买的短途火车票进站”的行为钻了铁路实名制验证的空子,但这种行为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对整个出行环境来说,旅行社囤积车票的行为是利用技术和体量优势,挤占其他旅客出行的购票空间,无形中违背了购票的公平性;对铁路部门来说,非实名制购票和买短乘长等行为浪费了铁路运能运力,违背了铁路部门实施实名制乘车的初衷;对与“冒名”乘车的乘客来说,手持非本人身份信息的火车票,个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不说,这种“李鬼”遇“李逵”式的尴尬,让人不舒服。
避免身份证被冒用,需要多方齐心协力。一方面,个人应减少在非正规网站注册身份信息的行为,不用抢票软件、在需要出示身份信息时,要提供注有单次使用信息的身份证复印材料,比如,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仅用于购买某某次车票”等字样;公安机关要加强监管,对于兜售、贩卖、冒用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应严厉打击,构成实际犯罪的,要依法严惩;银行、铁路、旅行社等能够获取公民信息的企业、单位,应加强监管自律。
杜绝“李鬼火车票”等冒用他人信息的“潜规则”的出现,要建立健全相应法规,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醒和督促个人重视信息安全,从源头杜绝泄露个人信息的可能,更要加大对企业相关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依法使用、保管个人信息,成为相关行业的“明规则”。(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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