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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巨婴”乘车乃公众呼声强烈反应
时间:2018-05-09 11:58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5月1日起,两部与市民出行相关的新规将开始实施,对火车逃票、违规吸烟、机场闹事等交通出行失信行为的处罚加码。根据新规,在动车组列车或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内吸烟,将被处以180天内禁止乘坐火车,而在机场、飞机上的“闹事者”也将被给予一年内禁止乘坐飞机的处罚。(来源:《新京报》)
 
  时至今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已经成为了共识,然而,在如何定性公共场所吸烟行为这个话题上一直没有定论。抛开别的不说,在高铁、机场、加油站等人口密度大、安全风险高的公共场所,抽烟不仅损害健康,还严重威胁着公众的生命安全。
 
  拿高铁吸烟来说,也许有人觉得吸一颗烟不算什么,顶多影响公共环境,多些烟雾而已。可是在高速运行的高铁列车上,吸烟会影响行车安全,严重的还会造成列车火灾,危及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如今是文明社会,无论做什么都讲究秩序,乘坐高铁禁烟也是一种特定环境下的公共秩序。高铁列车设有传感器,包括两节车厢连接处和卫生间里都有设置,列车的故障自动报警系统十分完善,列车烟感系统格外灵敏,一旦发现烟雾,列车上的烟火自动报警系统就会报警,造成列车减速或停车。
 
  尽管2014年颁布实施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将由公安机关根据情节处罚,最高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等5部门就曾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议对交通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使交通领域不文明行为与其他领域的信用情况“挂钩”。但这些规定对“巨婴”乘客的惩罚力度远远不够。
 
  笔者认为,新近出台的高铁吸烟、飞机闹事者禁乘的规定,正是有关管理部门对公众呼声的一种强力回应,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责任。鲁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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