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十年,白色污染治理仍在路上
时间:2018-06-03 21:32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2008年6月31日,国家正式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人们通常称之为“限塑令”,至今年的6月是其实施10周年。尽管“限塑令”已经实施十周年,“白色污染”的问题形势依旧严峻,“限塑令”的精神不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深入人心,反而处于被淡忘的位置,各部门对“限塑令”的执行力日渐下降。
自“限塑令”实施四年之后即2011年之后,媒体关于“‘限塑令’实施x年,名存实亡”的报道就没有中断过。那么“限塑令”的实施到底有没有起到作用?起到了多大的作用?事实上,“名存实亡”的说法有些夸张了。“限塑令”施行十年,对白色垃圾的治理,民众环保意识的提升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只不过由于监管的困难以及塑料袋的刚性需求,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关调查数据表明,“限塑令”直接有效地降低了塑料袋的使用,减轻了白色污染治理的压力。
然而,某种意义上,“限塑令”成为了“卖塑令”。在商家的销售行为中,塑料袋仅成为了某种商品,只要进行收费即可,这导致“限塑”成为了形式上的卖塑。而在一些不易监管的地方比如菜市场、集贸市场、部分药店等,都没有按照“限塑令”的要求进行实施。
从消费者角度来说,对于“限塑令”的理解有较大欠缺。一是人们在内容上不了解,只知道超市等地方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对于其他相关规定基本不清楚。二是“限塑令”背后所倡导的环保精神未能传达到位。“限塑令”通过限制塑料袋购物袋的生产使用,不仅仅达到一个减量的作用,更是应该引导人们意识到过量使用塑料袋的危害,对塑料袋的使用形成科学的认识。
白色污染治理形势依旧严峻,想要“塑战塑决”,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应该明确政策使用范围与管理职能。明确范围不等于扩大范围,最重要的是能够使得社会各界对不同类型商家的责任义务有所明确,在管理的过程中更加规范化,指导商家销售活动中不得滥用塑料袋。在另一方面,要想真正落实好“限塑令”的文件要求,应该从“源头”抓起,即注重塑料袋的“出生”过程。可以对塑料袋的生产厂家、售卖塑料袋的商家、以及提供塑料袋的商家进行登记督查,形成完整的监督环境。
宣传教育上,学校教育、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也不能落下。学校可以开展诸如“限塑令进校园”等丰富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形成良好的生态意识,在自身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制止身边的不良行为习惯。
而作为至关重要的一个群体——消费者,应该尽量摆脱对于塑料袋的依赖,养成循环使用可用塑料袋的良好习惯,选择合适的替代品。
“限塑令”实施至今,虽然时间跨度已有十年,但背后所倡导的环保意识不能落下。令人担忧的是,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又随之出现:随着电商、快递、外卖等新业态的发展,塑料袋的消耗量快速上升,造成新的资源环境压力。在这种形势下,政策也应该及时调整,各部门对于白色污染治理要重新重视,带领民众与白色污染问题“斗争”。
(赵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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