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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砸充电宝自燃被刑拘:不是太苛刻
时间:2018-08-22 16:21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8月21日下午,一名准备乘机飞往宁波的旅客孔某,在郑州机场T2航站楼14号安检通道接受安检时,因安检员告知其携带的充电宝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携带,孔某一怒之下将充电宝摔砸到地板上,导致充电宝发生自燃,现场顿起浓烟,郑州机场安检站果断启动处置预案,疏散旅客并关闭安检通道,同时采取措施将燃烧的充电宝明火扑灭。(中国新闻网8.22)
 
  过安检,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也难免被检查出有不允许携带的物品,这时候,我们应该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妥善处置违禁物品。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关乎其他人的人身安全,马虎不得。但是却有人拒绝配合,甚至是“大发雷霆”,当场做出一些“出格”的举动,危害到大家的人身安全,这是道德不允许的,更是法律不允许的。
 
  孔某在安检的时候,由于摔砸充电宝引起自燃这一“疯狂”的举动,造成了一定的恐慌,最终被刑拘。有人说,充电宝自燃并未造成大面积的骚乱,也没有造成人身财产安全的损失,这样的处罚过于苛刻。但是,我们要明白,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它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而且法律有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容不得“讨价还价”,无论是谁,只要触碰到法律的“红线”,必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安检的目的就是及时检查出违禁物品,保障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此,法律确有明文规定。我们在提前知晓的前提下,理当积极配合,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义务职责,而不是“我行我素”,逾越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作为公民,我们应该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积极配合安检,保障公共场合内大家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作为安检的工作人员,也应该注意沟通的态度和方式方法,尽可能的让过安检者积极配合工作,履行应尽的义务。
 
  无论是谁,无论什么原因,一旦触碰到法律的“高压线”,必然会受到惩罚。这不是法律太过苛刻,也不是法律太不近人情,而是法律该有的严肃性和作用性。我们不该过多的指责法律,而应更多的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韩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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