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要以“立法”定标准
时间:2020-07-09 07:14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针对留守儿童缺乏父母关爱的问题,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未成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联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心理等情况,给予未成年人亲情关爱。
过去,说起关爱留守儿童,捐款、捐物是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但在越来越多留守儿童因为失去父母关爱出现问题时,精神欠缺相较物质匮乏,显得尤为重要。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段成荣,在重庆市对31所小学1万多名小学生调查发现,39%的留守儿童最多半年至一年见父母一面,17%的留守儿童一至两年没见过父母,12%的留守儿童长达两年以上没见过父母。“我们还发现,留守儿童与父母的联系内容更多是问学习成绩、是否听话和安全健康等,‘成长烦恼’几乎无处诉说。”由此可见, 解决留守儿童心灵上的匮乏,是当务之急。
当前,对于留守儿童这一群体,学校、家庭和社会在各个方面都给予了特别的关爱和保护。然而,由于父母无法直接监管以及生活中亲情的缺失,加上农村相对较低的教育水平, 导致部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还是存在漏洞。因此,有代表提出应当立法明确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立法规范留守儿童的托管机构,立法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立法鼓励社会群体的广泛加入,立法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人文关怀。
但是,对大多数奔波在外的留守儿童父母来说,有几个不想孩子呢?只是生活所迫没有办法而已。所以说,解决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通过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引导扶持返乡创业就业等,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儿童。而做到这点,就需要国家、市场、企业、学校和社会的协同作用,需要重建劳动力再生产和儿童发展所必需的家庭和社区环境。只有这样,才能让家庭责任真正强化,为留守儿童父母提供平台和保障条件,创造更多团聚机会。(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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