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跟得上才能真“冷静”
时间:2021-01-13 14:34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民政部门日前发布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将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这一消息迅速登上热搜,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
设立离婚冷静期,是为了给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的当事人一副“后悔药”,一个修复关系的机会;也是为了给气过头的当事人一剂“镇静剂”,一段坐下来回忆感情、冷静考虑的时间。而冷静期能否发挥作用,真正弥合夫妻关系裂痕,让“破镜重圆”,还需要纠纷调解、创伤抚慰等配套措施。
30天冷静期,不能一“冷”了之。对不能适用冷静期的情形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套,给出不受冷静期限制对应情况。相比世界上很多国家,中国的离婚成本并不算高,婚姻中的弱势一方如何保护长期争议不断。
在冷静期内保护弱势一方的权利同样亟待细化,家庭暴力已经被列为准予诉讼离婚的要件之一,对于在离婚冷静期内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还应考虑是否需要设置“快速通道”等特殊的制度安排。
既然冷静期是缓冲期,就应该充分利用有效时间,设立专门的离婚调解及咨询工作,帮助问题夫妻尽量解决问题,甚至司法服务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重新审视婚姻关系存续与否,提供专业意见,协助婚姻双方协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这些配套既是对冷静期的尊重,也是对夫妻关系的尊重。陈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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