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退房”需要法律支撑
时间:2021-05-30 22:46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无理由退房”是近几年一些房地产商推出的销售策略。尤其是2020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楼市遇冷,为吸引购房者,“无理由退房”更是被多家知名房企当作“破冰”利器。然而,不少消费者在退房时却遭遇有条件退房、无限期退款甚至拒绝退房。相关纠纷在多地发生,有的甚至闹上法庭。
“无理由退房”为何难成为空谈,源于背后的“三无”尴尬。其一,一些房企缺乏营销诚意。在楼市遇冷的背景下,一些房企压本没有退房的诚意,只是将其当作吸引消费者的噱头。其二,消费者缺乏维权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消费者往往被房企“无理由退房”的 冲昏了头脑,就抱着“反正能退”的心理草率购房。同时,疏于对相关证据的搜集整理,没有签订无理由退房协议书,导致日后退房被拒。其三,有关部门缺乏规范监管。“无理由退房”在国内并非新生事物,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近年来每每楼市不景气,就会成为房企加码营销的“杀手锏”。相比之下,我们的市场监管则慢了不止一拍。“无理由退房”究竟该怎么退,很大程度上都是开发商自己说了算。
应尽快建立起与“无理由退房”全流程相适配的监管规范,制定统一标准和通用细则,让“无理由退房”有规可循,有标可依,避免房地产商以“无理由退房”为幌子,给退房者“挖坑”“留坑”“藏坑”,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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