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从2014年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厦门和福州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力争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
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我省将支持有实力的房地产企业成片开发绿色住宅小区,特别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志,建立100个绿色建筑星级项目。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标准依据。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支持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新建保障性住房等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支持农村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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