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发布《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计价规定》,规范工程变更中新增子目的计价行为,将人为定价变为程序定价,防止设计变更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单价水平的合理确定及有效控制是工程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云南省公路工程新增子目单价管理多是粗放式的,较普遍的做法是将新增子目单价管理作为计量支付管理的一部分,缺乏专门的新增子目单价计价规定或管理办法,没有全省统一的计价规定。
经过两年实践论证出台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新增子目计价规定》,基于合同优先、风险共担的原则与不平衡报价等定价规则,构成合理定价机制。明确的计价原则可避免因理解歧义导致的定价纠纷,科学合理确定单价,实现定价机制的公正与公平, 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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