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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延安特大车祸反思危险品运输管理
2012年8月27日 08:52
来源:东方网 作者:肖华 选稿:实习生 陆扬
8月26日凌晨2点40分许,陕西省延安市境内的包茂高速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辅客车和一辆装有甲醇的罐车追尾,并致两车起火,事故已致36人死亡。(8月26日新华网)
发生一次追尾事故,死亡率怎么高,让我们看到这次事故的惨重。这么多人遇难,除了和大部分乘客均在熟睡有关外,恐怕还和甲醇有关。由于甲醇属易燃物品,一旦相撞泄露,与空气混合,遇到高温明火极易燃爆,车上乘客逃生机会相当少,从而造成高死亡率。
近些年来,我们看到危险物品运输发生的事故已经越来越多,如2012年7月5日,广州天河区东圃莲溪路上,一辆白色货柜车装有化学物品发生泄漏,发出刺激性气味,周围300米范围被封锁;2011年11月1日,西南出海大通道兰海高速贵新段马场坪匝道口附近,两辆运送 车辆在一汽修厂检修时发生爆炸。截至1日22时,造成7人死亡,264人受伤;根据公安部通报,仅2006年第一季度,全国发生危化品运输交通事故为102起。
从事运输危险品的车辆,被称为一颗“流动的定时炸弹”,这次事故再次让我们看到运输危险品的危险。因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要求从事危险品运输不仅要有资质,还要用专门车辆来运。危险品运输全过程对车辆和人员都有很高要求,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室顶部须按规定悬挂三角形危险品标志灯,尾部悬挂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牌等。
我们不知道这次事故中罐车运输甲醇存在不存在违规的现象,但是我们看到这次事故是发生在凌晨2点多,也就是说这个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在这个时候还在高速路上“跑”。这不得不警示有关部门,有没有必要出台统一的规定,禁止危险物品的车辆夜晚在高速路上跑?恐怕值得有关部门深思。
目前,很多省已经规定,夜晚禁止危险品上高速,如《河北省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的时间为7时至19时,严禁危险化学品车辆夜间进入和停留在高速公路辖区内;石太高速公路及暑期京秦、唐津高速公路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危险化学品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不得低于70公里,不得高于90公里。
但是我国使用的是2005年颁布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这一规定并没有具体运输细则,因此各省都按照自己的情况修订具体的运输法规,造成了各地在危险品运输管理上各不一样。再加上对危险品的管理多头监管、协调不足,也导致危险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仍然缺失。据了解,目前国内危险品安全管理工作是由安监、消防、公安、质检、环保、交通、卫生、工商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执行,层次繁多、程序复杂。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公路运输危化品的需求和运量在逐年增长,一份调查显示,近几年中国每年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在2亿吨左右,其中氰化物就达几十万吨,易燃易爆油品累达一亿吨。如何管理好这些危险物品的运输,应该是头等大事,这次事故,再次让我们反思我们在危险物品运输制度和管理上有没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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