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惠及全市20%在校高中学生
张家口日报讯 (记者段晓芳 通讯员卫升高)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今年上半年975万国家助学金已全部发放到位,资助学生1.3万,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
为进一步保证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2010年,市教育局针对普通高中特点,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实施细则》。2010年秋季学期,我市开始实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按学期分两次发放。具体标准由各县区、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次和合适的比例。民办学校资助参照公办学校执行。
据介绍,目前,我市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共有6.5万人,2011-2012学年度中央、省、市、县共计安排1950万元资金用于普通高中家庭贫困生国家助学金,目前已全部发放完毕,全市共有1.3万名普通高中家庭贫困生受益。
除国家助学金以外,为进一步扩大贫困学生资助面,保证更多的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各县区各普通高中也相应建立起校学费减收和免收制度。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政策规定建立了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制度,有部分学校在校内设立不同类型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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