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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2012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和医护工作人员公告 2012-07-21 16:33:4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名、医护工作人员27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小学教师能用普通话授课,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
3、专业对口。小学教师须具有普通全日制高校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民考民毕业生HSK须达到9级(MHK达到4级乙等)以上,民考汉、民考民、汉考民考生可报考双语教师;医护工作人员为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
4、小学教师、护理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医疗专业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和地市级以上医疗技术骨干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计划招聘专业和人数
招聘专业和人数详见“2012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 和“2012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计划表”。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报名、缴费方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小学教师报考人员于2012年7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9日下午17:00,医护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17日上午10:00至18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面试和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二)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小学教师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9日17:00,医护工作人员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8日17:00(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条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再缴费,缴费成功后无法退费,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对享受国家 生活保障的城镇和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经确认后,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退)。
四、考试内容、资格审查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均使用汉语。面试时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小学教师于2012年8月1日上午10:00至8月2日下午18:00,医护工作人员于2012年8月22日上午10:00至8月23日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小学教师为2012年8月3日,医护工作人员为2012年8月24日。
笔试内容:小学教师按学科命题,为所报学科初中知识;医护工作人员分医疗基础知识和护理学两类专业命题。护理学以外专业测试医疗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小学教师于2012年8月6日,医护工作人员于2012年8月27日下午18:00,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按各单位招聘人数1:3比例,分专业从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小学教师于2012年8月8日,医护人员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人才劳动力交流中心(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面试(讲课)费40元。
面试时间:小学教师于8月14日开始,医护工作人员于9月4日开始。
面试内容:统一指定面试内容。小学教师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为所报学科5、6年级课程,提前1小时封闭备课,讲课时间每人10分钟。医护工作人员分专业命题,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知识、思维应变能力等。
五、体检
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23674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90-6223292
附件1: 2012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下载)
附件2: 2012年克拉玛依市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计划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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