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招教网 2012-8-17 招教考试真题 招教论坛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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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市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编制及师资结构等实际情况,拟招聘一批高中专任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职数
招聘高中专任教师共计17人
单位
招聘科目及人数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生物
历史
地理
政治
一中
2
1
1
1
1
6
三中
1
1
1
1
1
5
四中
1
1
1
1
4
六中
1
1
2
合计
3
2
2
3
2
4
1
17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高男1.55米及以上、女1.5米及以上,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学历条件:
(1)在职高中教师应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一中必须具备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高校毕业生报考涟源一中,必须是全日制一批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它高中学校,必须是全日制一批、二批师范或一批非师范本科及以上学历;
(3)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只要专业对口,不限院校;
2、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对口);
3、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对口;
4、普通话达到合格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9日——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教股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缴费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①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 片3张。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单位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2012年涟源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②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进行缴费、注册,不得由他人代理。
③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但对急需招聘的特殊 岗位,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娄底市人社局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招聘合格分数线为 60分。
4、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9月6日下午5:30以前。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凭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教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讲成绩占40%。
1、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2年9月8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涟源市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和高考复习内容;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及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2、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娄底市人社局核准,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果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不能少于60分(不含60分)。
②公示面试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及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
③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
试讲内容从涟源市现行相应科目的高中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试讲1课时,时量30分钟。
(3)面试时间:9月19日上午8:00(9月19日早上6:40在面试地点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试讲完毕后将面试成绩及时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网》及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布。
3、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成绩及时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五)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人事人才网》、《涟源市教育局网》和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如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纪律要求
1、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涟源市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2、凡与招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统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并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涟源市人社局(0738-4980938)、涟源市教育局(0738-4451826)。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涟 源 市 教 育 局
2012年8月16日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