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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无吸引力 苏州首批异地考生不超百人(2)
时间:2013-01-16 02:33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   责任编辑:毛青青


  
  ●关于随迁子女的高考补报名的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24日至26日。凡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县(市、区)招办确认报名点后,由考生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在2013年1月24日至27日下午5时前到县(市、区)招办指定地点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另外,因我省2013年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已经结束,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可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以及对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不作要求的相关院校的艺术类校考专业中选择报考。
  
  ●关于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资格审查
  
  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考生的高中学习经历由就读中学负责审核;学籍信息由现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关于随迁子女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关于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凡申请在我省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须按照我省现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的规定,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相同,否则不能填报统招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对于不符合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考报名时,报名参加2013年3月举行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测试。
  
  ●关于随迁子女高考补报名的工作流程
  
  1.考生申请。凡需在我省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考生现就读中学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经历进行审核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籍认定,然后报县(市、区)招办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网上报名。
  
  3.填写草表。考生高考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读《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4.网上填报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县(市、区)招办确认报名点后,由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须通过网报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5.信息确认。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月27日下午5时。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享受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2013年我省高考报名工作有关规定,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201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就读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并须由考生户籍所在省(市、区)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2013年3月10日前,考生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汇总后于2013年3月20日前集中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时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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