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规定来向“民风习俗”说不
时间:2018-01-25 13:30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兴文县为“红白喜事”定标准,非直系亲属贺礼不超过100元。(1月24日《四川日报》)
民风民俗是最害怕的一个“约定俗成”,会根据地域的不一样而产生很大的差别。特别是在“红白喜事”上,这个随礼的份子钱,真的是头疼的事情。即便是放到现在年轻人的身上,也是一种抠脑袋的活,随少了,感觉关系会变僵,随多了,自己的开支又是一个大问题。所以这个份子钱的事情,真的是“大事情”,如果是放到乡村去,这样的一种人情来往,更是不能避免的。
为了避免将民风习俗给转化成破坏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日前,兴文县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强移风易俗、减少大操大办、促进乡风文明的函》,要求全县各村(社区)成立移风易俗自治小组,协助搞好新事新办,对大操大办的开展督查和批评。该函还就违规大操大办的处理、餐饮安全管理等作了详细说明。其中“红白喜事”可酌情操办的范围包括嫁娶(初婚)、长辈去世丧事、80岁以上(含80岁)满十的生日宴等5类,其余升学、乔迁、生日、满月等事项均不允许收送礼金、大操大办。
特别是在这封《函》当中对礼金的多少也有规定,普通群众操办的“可酌情操办的5类事项”。前两项不得超过60桌(含帮工人员)、不超过两餐,后3项不得超过40桌(含帮工人员)、只准操办一餐。非直系亲属贺礼不超过100元。若超过标准送礼金的,送礼者同样要被追究责任。党员干部则按兴文县之前出台的相关规定办理。看似“冷血”的背后,其实是对当地民风的一种改善,因为有了这样的一种带头作用,能够给当地的社会风气起到正能量的传播。
当然要落实内容,还得有人牵头,有人当好“领头羊”的功效。当地党员干部就是最好的带头示范标杆,因为他们开始了这样的一种“潮流”,那么对于当地村民来说,也是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再加上宣传力度,村规民约得到村民的广泛拥护和认同,村民们也感受到了文明新风带来的新气象。(文/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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