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互联网大会于12月14日至15日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00号保利世贸博览馆五号馆举行。本次会议由广东省互联网协会主办,广东互联网大会组委会和艾媒咨询集团承办。大会着眼于互联网产业新思路与数字媒体新时代,深度聚焦互联网产业资源大整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吴创伟发表演讲。
吴创伟表示,互联网或者说电子商务市场不是一个化妆舞会的现场,互联网提供的信用,新颖的技术,这种技术会为经营者提供了更多的方便。所以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建了一个平台,叫做网络平台。
以下为演讲实录:
吴创伟:大家下午好!今天非常高兴与荣幸来参加这次的论坛。电子商务市场现在的发展情况看,诚信缺失问题确实非常严重,这里也有阿里巴巴的同志在,我是上个星期刚刚处理完一个案子,在淘宝,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在淘宝上开的商店都应该是民制,对商店经营者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等信息。结果我们收到一个投诉是叫潮心电子经营部的,涉嫌销售拼装的电视机。最后经过淘宝公司提供的线索,它所给淘宝公司的营业执照是假的,没有这个营业执照,所提供的身分证号码是在海南的一个身份证,所提供的在广东潮州的经营地址是在一条村里面,根本就查不到准确的、真实的隐匿者。
所以在这个事件里面可以看到,我们现在对电子商务,从广大群体的角度来讲可谓又爱又恨,喜欢的是购物方便又便宜,担心的是买到假货。为什么诚信会缺失,我想这个有很多专家学者都做了非常专业的论述,我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国家为什么搞了市场经济这么久,还会把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对诚信的要求抛到九霄云外,或者说相当一部分人不重视诚信。
第一,我们国家对个人主义或者个人本位主义严重缺失,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讲的是集体作用。个人是作为集体的一部分存在,但是党改革开放,个人作为经营的主要的主体,它的地位没有在舆论上和法律上给予充分的认同,包括这次《物权法》的修改也没有做到我们国人所期望的。所以在经营主体方面,在集体主义的光环下面,很多人想这我能够赚一点,赚到的钱是自己的,亏了是集体的,这个亏了包括荣誉上、诚信上的损失都是集体的,而不是个人的。因此很多经营者本来在认识上,对我们整个社会,对于个人主义的认识上不够完整或者不够深入,经营者没有认识到他应该对他的行为负全责,包括我们法律上提到的有《企业犯罪》,其实我是不太认同这个犯罪的,企业是由人构成的,企业犯罪是企业的经营者构成的,这个是应该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的,而不是全部在企业身上,其他的股东没有义务给经营者承担损失。我想这一块要广大的宣传,要让经营者认识到他自己必须对他的行为负全责,这是我想的第一个。
第二,也有可能是我们对功利比较看重,对这方面的研究和防范不全面。我这里提一个例子,面包师做面包不是为了他得到好处,他主要的目的是什么?是把面包能够卖出去,是为了自己,客观上才是提供社会的物质需要。我想这个例子已经点出了市场经济的一个核心问题,以盈利为目的,对利润的追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动力,是不可否定的。那我们需要做的是什么?需要做的是防范,这种催利性或者利己性带来负面的影响,并且要加以限制。回到我们所讲的诚信方面,我们失信的人真的能够在他自己的利益方面受到相应或者很严重的惩罚吗?从目前的整个体制来讲,我觉得这方面是不够的。守信的成本远远大过失信的成本,也就是说守信用的人是比较少的。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给我们下一步对诚信的监管还是有一些借鉴。我们现在做这么多市场,首先第一个,我们认为互联网或者说电子商务市场不是一个化妆舞会的现场,互联网提供的信用,新颖的技术,这种技术会为经营者提供了更多的方便。所以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建了一个平台,叫做网络平台。第一步就是将所有网上经营的经营者和实际的对接起来,或者叫从虚拟的做到实处。让真正的经营者能够出现在阳光下。这个也是将互联网或者电子商务市场阳光化的第一步,这个工作量非常繁重,而且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目前在网上开店的手续,摇球各方面。对于在广东的虚假的经营网站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让守法者得到好处,让违法经营者,开展违法活动的人得到禁止。
在集体主义光环下面的,个人主义是模糊的,不清晰的,怎么样才能够把个人的声誉或者他在社会上的地位各方面与信用结合起来?这就是需要信用的数据库。一个企业如果因为严重违法吊销了执照,那么他的法人在两到三年内是不能够再去其他公司担任法律代表人。但我个人认为这一点可能远远不够,特别是对电子商务这个行业来讲,人员的流动性非常的大,技术含量非常高,这两个方面其实是一个矛盾,流动性强会导致技术的保密上压力大。这一块怎么样调和回来?既要保证人员的合理流动,又能够保护资产作用,大家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新的竞争力的技术,这里必须对重要的、主要的经营者、管理人员建立社会宪法,避免刚才提到的所谓的集体信用的概念。
第三,在消费维权方面做一些工作,因为消费维权跟诚信是有直接关系,而且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系。企业由于经营者或者内部的某些管理人员,多少会出现一些有意的或者无意的不诚信行为,那这些行为有小有大,可能有很小的行为就产生社会的方面,让企业受到更多的损失,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这一块需要监管部门、企业、社会和消费者共同的努力,其中行业协会在里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社会总体的经营环境的影响是正面的多还是负面的多,这个学术上和实践上争论很大,我们工商部门也经常碰到这个事。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我们现在还做一个事情,现在整个保护机制政府是有机构,还有一个是非政府机构,和政府相关的部门,包括工商的部门。非政府机构叫做民间组织,叫做消委会,消委会负责调解。第三方面可能靠企业。但是现在还存在着一个问题,政府对消费纠纷的处理机制相对企业来讲,内部企业应该进行什么样的纠纷机制,以及消委会的纠纷机制有效的衔接起来,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可以避免一个投诉大家同时来处理,解决麻烦。今年我们广东省协会,我们联合几个企业也参与了,制定了一个全国第一个关于企业内部对投诉纠纷处理的一个地方标准,以及在今年九月份审批通过发布,并在今年12月31号实施,我觉得这个标准的出台,将从体制机制上为进一步整合或者理顺政府监管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三方对消费纠纷处理,他们整个的力量理顺各种纠纷,效率会有很高的能力。
今天准备得不是很充分,就把我想到的跟大家分享一下,讲得不对的希望大家见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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