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记者 张帅 实习生 张新宙)近段时间,尽管酷暑难耐,但每到周末,磐安县尖山镇管头村总会迎来一拨又一拨外地游客。管头村支书张威平说,该村共有72家农家乐,每到周末,全村1500多个床位都爆满。
走出一条保护开发并举、文化经济共荣新路的管头村,是近年来我市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工作的一个缩影。
据市农办普查,我市历史文化村落种类丰富,但数量逐渐缩减,目前上规模且具有较大保护价值的不足200个。这些历史文化村落多数年代久远,整体风貌保存较好,规划严谨巧妙,建筑恢弘精美,文化底蕴深厚。
为保护这些历史文化遗存,市委、市政府将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2006年,市政府印发了《金华市古民居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对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民居的保护、管理、维修、利用等都作了相应规定,各县(市、区)也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一些政策举措。为解决古建筑保护资金压力和管理难度大等困难,我市还首创了古建筑私人认养模式,充分激发了民间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市县两级在制定美丽乡村建设相关政策意见过程中,提出到2016年全市创建90个左右 历史文化村落的目标。各地纷纷着手编制县域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和重点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磐安编制的《历史文化村保护与发展总体规划》成为全省 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专题规划。
我市各级财政都安排了专门资金保障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利用工作,其中市本级财政2012年至2016年计划安排3000万元左右保护利用资金。在政府资金的引导下,民间参与古建筑保护热情高涨,如义乌市用于古民居保护资金中90%以上来自民间。
市委书记 多次就全面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作出批示。市有关部门积极整合力量及项目资金资源,统筹推进村庄整治、农房改造、古建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及旅游开发。全市先后有9个村实施古村落旅游整体开发,涌现了婺城区寺平村、兰溪市诸葛村、武义县郭洞村、磐安县管头村等典型代表。兰溪诸葛村是全省 开发古村落旅游单位,2011年门票收入达到1500万元,其中50%提取用于古建筑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保护促利用、利用促保护”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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