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款出境游追究领导责任
时间:2012-07-17 15:10 来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毛青青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因公出国(境)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对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既要追究团组负责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派出单位
领导的责任。公款出国(境)旅游的费用,一律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意见》提出,
北京市将对因公出国、出境加强市级统筹力度,避免重复、低层次组团。项目计划经国家外专局批准后方可实施,计划外的项目一律不能执行。单位党政机关人员培训项目数量将受到严格控制,
领导干部培训以短期培训、专题培训为主,不搞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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