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上调为8000元(图)
时间:2012-10-26 08:06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2011年4月20日离岛免税政策规定,满18周岁的国人乘飞机离开海南岛时,可在指定免税店购买不超过5000元的免税品,每年限2次。这项政策可解读为,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商品,需要按照零售价格全额缴纳行邮税。这让免税店中5000元以上的 服饰、箱包、珠宝等产品失去了价格竞争力,虽然陈列数量占比约40%,但销售量占比仅1%左右,抑制作用明显。为此,政策一度饱受消费者及商家等诟病。
国家财政部10月24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发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简称离岛免税政策)效果,支持海南加快国际旅游岛建设,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离岛免税政策部分内容。并将政策适用对象的年龄条件调整为年满16周岁。将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调整为人民币8000元,即单价8000元以内(含8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同时适当提高购买免税商品数量范围。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厨房用品、玩具(含童车)等3类免税商品品种。调整后,免税商品品种扩大至21种,其中国家规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
财政部关于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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