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纳溪区大渡口镇平桥村村支书邓国仲增加了一个新身份——董事长。这源于平桥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身为董事长的邓国仲负责带领公司利用村里集体资产运营增收。和邓国仲一样,有新身份的还有纳溪20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今年7月起,纳溪区在所有村(社区)推行集体公司全域覆盖,管理集体资产,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新路径。
上半年,旅游业为平桥村带来近40万元收入,村两委成员喜上眉梢的同时也陷入困惑:按相关规定,村两委没有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主体资格,发展旅游产业时只能为外来企业提供服务和协调,村民得到实惠的同时,更多的收益却流入“外人”腰包。“过去发展旅游,主要依靠打捆涉农资金,整理项目招引外来力量建设。”今年7月,平桥村成为纳溪区首批挂牌成立集体公司的自然村之一,原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公司管理层,32个股东代表大多数在原村民代表中产生,并增补部分村骨干党员做股东。
“这样就解决了集体经济入市的身份问题。”邓国仲说,成立公司后,除村两委村财政管的账本外,村里还多了一本集体公司的营收账本,这本账不但接受公司监事会监督,还定期接受乡镇内审机构的审计。
9月9日,纳溪区护国镇东巷口村召开村集体公司成立以来的首次股东大会。东巷口村曾是“空壳村”,集体经济薄弱,财政亏空。东巷口村集体公司成立时,区财政认缴两万元作为注册资金。从去年开始,区财政还为每个村注资1万元,作为对“空壳村”的兜底扶持。村里可将每年公共运行经费结余资金债权投资纳溪区国资公司,依据国资公司当年盈利情况设定 投资年利率12%,由此纳溪所有村(社区)在国资公司本金至少有3万元,每年 可增收3600元,今后集体公司利润还将滚动投入本金,壮大村级财政实力。
“公司收入可根据村实际情况灵活开支。”纳溪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纳溪区要求公司利润主要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产业和改善村里面貌,在集体公司累计净利润达100万元后,全体村民将直接参与分红。“公司在成长初期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兼任,今后会择机让专业管理人员来治理。纳溪明确要求区内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后的管理维护,镇(街)在招投标起点以下的小额工程或服务事项,由属地集体公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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