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校车事故 为何校车依旧频频出事儿
时间:2016-05-17 22:46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江苏泰州校车事故 为何校车依旧频频出事儿
2016年5月17日讯,16日下午,江苏泰州姜堰一辆接送学生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致一名幼儿死亡。17日,泰州警方称,事发当晚(16日)已经对外通报事故的情况。目前,肇事校车的驾驶员及跟车照管教师已被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16日下午,网曝泰州姜堰有一校车出事了!当地梁徐幼儿园大班一8岁小孩放学时在家门口被校车司机碾压拖行致死,校车司机逃逸。
当晚(16日),警方通报,2016年5月16日下午3点51分,姜堰区公安“110”接报,梁徐镇桥林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报后,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及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勘查处置工作。该起事故造成梁徐幼儿园一名幼儿受伤,经送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 崔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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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车主郭君平的辩护律师王学明告诉记者,11月12日,此事故牵涉的货车司机、幼儿园长等四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在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分别判处货车司机戴世林、幼儿园园长张玉红以及校车车主郭君平四人五年、三年和三年半有期徒刑。此外,货车车主张阁被判缓刑。
起诉书称,2014年11月19日7时30分许,戴世林驾驶张阁所有的烟台金进建材有限公司的重型自卸货车,沿新建未启用的烟台新机场连接路,由南向北行至蓬莱市潮水镇刘家庄村南大桥北处时,与载着潮水镇潮水四村幼儿园幼童的一辆面包车相撞,致使面包车司机张爱敏及车上11名幼童死亡,三名幼童受伤。
该幼儿园为张玉红承包经营,期间张雇佣没有校车驾驶员资格的郭君平、张爱敏使用没有校车资格的面包车接送学生。
蓬莱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四名被告人因过于自信的过失,致12人死亡,应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学明告诉记者,检方的这一指控得到法院的认定。
王学明对这一指控提出质疑,他认为,郭君平并不构成此罪。“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他说,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份证据可以证明郭君平已经预见到了死亡结果的发生。此外,没有校车手续,与死亡结果的发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王学明称,郭君平明确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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