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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三型”人民法庭 四川基层人民法庭可跨辖区立案(2)
时间:2015-07-19 09:06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随着阳光型人民法庭建设的推进,3年内四川省人民法庭将全部实现案件一律实行公开审理和公开调解(依法不公开审理和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案件除外)。建成科技法庭的人民法庭,案件庭审将同步录音录像并录入电子卷宗。在保障法庭安全前提下,简化旁听手续,提供旁听硬件便利条件。

  省法院还要求人民法庭向群众及时公开审执工作纪律规范,畅通案件反馈和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原标题:基层人民法庭可跨辖区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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