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主任陈海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活动物以及肉类、海产品、奶制品、蔬菜、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水果、种子苗木、血液制品、器官组织、转基因生物材料、土壤等三大类16项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不得通过携带、邮寄途径带入我国;确需入境的,应当取得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各类快件入境时,必须依法向检验检疫部门如实申报,并提供有关单证。否则,一旦发现,将一律销毁或者退运;符合法定条件的,还将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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