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结构减排,我省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十二五”前4年,全省炼铁、炼钢、焦炭、水泥、造纸、制革等淘汰量,分别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331%、419%、231%、198%、473%和3110%。污染减排促进调结构、转方式的成效初步显现,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2014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2010年分别削减8.2%、7.4%、14.1%和5.6%。
有效治理重点行业 环境质量得到稳定和改善
“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燃煤小锅炉淘汰、水泥企业脱硝以及乡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项目建设予以支持。各市(州)自行安排部分资金,确保项目建成投运。
各地有效治理钢铁、火电等二氧化硫排放以及造纸、印染等化学需氧量排放重点行业污染,积极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十二五”前4年,全省共完成减排项目8500多个,在消化增量后,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存量分别为10.8万吨、1.1万吨、13.1万吨和3.49万吨。
通过污染减排,全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与减排直接相关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等指标均有改善。酸雨污染明显减轻,2014年全省酸雨发生频率21.9%,比2010年下降9.6%。2014年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均值,分别比2010年下降34.21%、3.13%。全省139个河流断面的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浓度,分别比2010年下降2.42%、11.23%。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改善,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环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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