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大火的梦华录,用一句流行语说就是,鹅厂已经赢麻了,这眼看着马上就是结尾了,有冒着风险,又来了一次超前点播。
不过这次的超前点播,从反馈来看,还是非常不错的,主要是这部剧的质量过硬,再加上神仙姐姐的颜值在线十几年,积攒了大量的人气。
这部剧最大的特点其实是综合出来的,那就是虐的部分不惨,甜的部分不齁,各方面处理得都非常好。
这部剧比较虐的部分,差一点就落入俗套,那就是赵盼儿发现,自己的父亲,是被顾千帆的父亲杀死的,这个实在是千年老梗呀,在别的电视剧里,能给你弄出来各种肝肠寸断的剧情,甚至男女主人公因为陷入反反复复的纠结之中。
但这个问题,赵盼儿终于给所有人做出了表率,因为她的父亲,虽然是因为顾千帆的爹死得的,但是这件事严格来说,顾千帆的父亲是遵从本职在做事,属于依法行使的范畴。
这件事的起义就是宋朝历史上有名的澶渊之盟,宋和辽打了几十年的仗,这一次辽国萧太后率领大军南侵,所有人都觉的到了决一死战的时候了。
谁也没想到,这次两国居然签订了和平协议,更神奇的是,这次的协议,为两国带来了一百多年的和平,是真正意义上的和平。
在这种大背景之下,赵盼儿的父亲,作为低级的武官,带领小弟们出去杀敌,的确是违反了宋朝的既定政策,作为一个朝廷命官,在朝廷已经下令严禁进攻的情况下,还发生这样的事,赵盼儿的父亲就算是出于义愤,但行为本身的确是严重违背的朝廷的命令。
顾千帆的父亲,参奏也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因此导致了赵盼儿的父亲被杀,赵盼儿沦为乐籍,这一切的源头就是顾千帆的爹。
赵盼儿深明大义,很快原谅的顾千帆他爹,认为这事不能怪他的父亲,这其实牵涉到一个非常重大的伦理问题,那就是杀父之仇到底要不要报的问题。
这是古代社会一个重大的的伦理难题,不同时代都给出过不同的解决方案,但是以唐朝的一件事最为出名,赵盼儿采取的也是唐朝这个案子的观点。
唐朝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在一个官方的驿站里,发生了一起官员被杀案件,被杀的官员身份很敏感,是朝廷的御史赵师韫。
御史在官员体系中,属于中央监察官,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御史被杀这种事直接震惊了朝廷,背后往往隐藏着更大的阴谋。
但杀人凶人并没有逃走,杀人凶手叫做徐元庆,杀死赵师韫的目的很简单,为父报仇,因为当年这个赵师韫在地方任职的时候,杀了徐元庆的父亲。
一起杀人案,最终惊动了武则天,这个事难就难在,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是明确写在儒家典籍里面的,为父报仇在儒家典籍里面,用着天然的正当性。
但是按照国法,徐元庆杀害朝廷命官,理应严惩,这件事各级官员都很难拿定主意,对这个徐元庆该怎么判。
最终给出意见的,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一个诗人陈子昂,陈子昂把这事一分为二,为父报仇理应受到表彰,杀害朝廷命官,按照国法,应该处死。
最终陈子昂给出的意见是,处死徐元庆,同时给予他以表彰,这件事看似荒谬,但却成功地解决了国法与人情的矛盾。
赵师韫杀徐元庆的父亲,完全是按照国法来行事,因此不存在任何的过错,也就是说赵师韫是代表国家在杀徐元庆的父亲,是完全正当的。
因此徐元庆不应当找赵师韫报仇,因为这件事赵师韫道没有任何错,直接判徐元庆死刑就可以了,这事儿徐元庆做得不对,不需要表彰。
柳宗元确立了一个标准,那就是父亲被杀,对方是不是在履行一种正常的公务行为,如果是正常的公务行为,是代表国家在履行责任,所以不适用儒家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标准。
赵盼儿采取的就是这个态度,柳宗元的这个看法,在后世也被普遍接受,在儒家伦理和国法之间,划出了一个明显的界限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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