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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被淹三方约谈无果 车主将走法律程序
时间:2012-07-26 07:16   来源:广元晚报   责任编辑:毛青青

    20日晚间,南河皇都首座小区地下车库被洪水淹没,百余辆私家车被泡。前日晚7时30分,皇都首座大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巴中市福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代表和皇都首座部分的受灾车主,在小区物管办公室就被泡车辆理赔问题进行协商,不过遗憾的是,三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三方协商 物管坚称天灾 拒向车主赔付

    前日的三方交涉,主要是围绕车辆泡水到底是不是天灾展开的。对车库进水一事,该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刘才兴认为,“此事属于自然灾害,物业公司是没有那个能力来抗拒的”,否决了车主们的赔偿要求。 

    受灾车主显然不接受这一说法,车主代表之一罗曌认为,“自然灾害有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但去年该车库就遭遇过小规模洪水的袭击,况且近来一直下雨,所以此事是可以预知和防范的。”同时,罗曌质疑,“作为拥有数百个车位的大型停车场,事发当时车库的积水为何不能及时排走?可见车库的设计、设施上是存在问题的。” 

    对于车主代表提出的质疑,开发商技术总工代表表示,地下车库的设施、设备是没有问题的,车主质疑的排水系统隐患不存在。不过,当车主代表们要求开发商拿出车库合格的相关验收手续和数据来时,开发商代表却选择回避问题,进而离开。协商也因此不欢而散。

    律师说法 有偿停车 物管应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开放商和物业公司的态度,罗曌表示,“我们将结合法律程序和上访来解决此事。”那么车辆泡水后,维修费用中保险范围以外的部分该谁负责呢?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唐法广律师对此事作了分析: 

    一、此事事发突然,由于大量降水使得南山山体滑坡,导致排洪管网受损,进而洪水淹没车库,属于自然灾害,有不可抗拒的因素;二、业主反映的早在去年,同样的位置就遭遇过一次洪水袭击,虽然当时没有受到什么损失,但因此,小区物管应该有相关预防措施,今年再次遇到此事,从防范角度来看,小区物管是有一定责任的;三、作为一个拥有数百个停车位的大型停车场,作为一个收费的有偿停车场,这里的停车属于商业性活动了,从这个角度看,小区物管应该对顾客即业主的财产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四、如果业主认为开发商对于地下车库的设计有问题,可以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其进行鉴定,届时再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诉求。广元晚报记者 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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