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被同事拥抱致2根肋骨骨折 怎么能证明是被他抱的呢?
“胸疼!”湖南岳阳,女子曹某是某公司员工,被同事黄某从后面抱了一下,就感觉胸部疼痛。刚开始她以为是黄某用力过猛,夹伤了她的胸部,就没太重视,自己在家抹了点红花油。没想到过了五天,还是疼的厉害,就到医院检查了下,竟然发现断了3根肋骨。但她还是没当回事,直到又过了八天才住院治疗。
治疗期间,她多次与黄某协商赔偿事宜,但是一直没有协商成。之后她起诉到法院,要求黄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损失。
而黄某则说,事发过了5天,曹某才查出来肋骨断了,怎么能证明是被他抱的呢?
【家子说法】
一、到底能不能认定黄某的肋骨是被曹某抱断的呢?
确实,曹某过了5天才去做的检查,中间5天很难说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但是,这是一个民事案件。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不同于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要求认定案件事实达到“证据确实充分”,这个确实充分要求排除合理怀疑。
如果这个案件是刑事案件,要认定黄某有没有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曹某过了5天才被查出来肋骨断了,那法院可能无法认定曹某二肋骨是被黄某抱断的。
但是,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达到高度盖然性,也就是说只要现有证据可以证明曹某的肋骨有非常大的可能是被黄某抱断的就可以了。
在这个案件里,曹某提供了证据证明当时黄某抱她的时候,她发出了尖叫声。而且,曹某是右侧4-5前肋、左侧第四前肋骨折,符合箍伤范围。在这种情况下,黄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曹某受伤是其他原因所致,法院就只能认定曹某胸肋骨骨折系由黄某对曹某的抱箍行为所致,黄某的过失行为与曹某身体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二、黄某该怎么承担责任?
不过,虽然黄某需要对曹某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但并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在这个案件里,曹某的伤害虽然是黄某造成的,但是事发后,黄某没有及时就医。就算检查出了肋骨骨折,也还是拖延了一段时间才住院治疗,造成自己伤情的扩大,可以减轻曹某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黄某对曹某的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曹某自负30%的责任。最终判决黄某赔偿曹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万余元。
最后,还是要奉劝大家,日常开玩笑是一种正常社交行为,但是要有尺度,适可而止,注意不要造成对方或者自己的损失,那就不但可能破坏朋友同事之间的感情,还可能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