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沃尔玛回应火腿骨头外贴一层瘦肉 被气到无语
12月1日,云南楚雄,一男子到超市购物时,买了一包火腿回家。可不曾想,回家拆开包装一看,火腿上贴了一层薄薄的瘦肉,而里面的全是很重的骨头。超市回应说,这是为了防止骨头把真空袋戳破,所以才加上去的,那么这属于欺诈么?
事情是这样,一男子到超市购物时,想买一包火腿回家做菜吃,随后在货架上挑选了一份卖相很好且是真空包装的火腿。
可男子拿回家拆开来看时,结果却发现火腿肉上贴了一层薄薄的瘦肉,撕开后里面全是重重的骨头。男子感觉上当受骗了,因为他想买的是纯火腿肉,结果里面却藏有骨头。
随后男子找超市理论,可超市却解释说,火腿骨头上贴肉,是常规做法,主要作用是为了防止骨头把真空袋戳破导致变质。
对于卖家的解释,网友们并不买账,网友们认为,男子要买的是火腿,并不是买骨头,如果配料表上并没有写明有骨头,那就属于欺诈,必须退一赔三。
但也有网友表示,如果配料表上没有写明骨头,就不仅仅是欺诈,而是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需退一赔十。
那么超市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其所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而对应的是,商家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也就是说,商家应当明确标注这是一块纯火腿,还是“火腿骨头”, 不能挂羊头卖狗肉,以卖火腿肉的名义行卖火腿骨头之实,否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商家作虚假标示欺诈消费者的,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三倍赔偿金额不足500元时,按照500元赔付。
本条规定得很清楚,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真实信息,致使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行为的,商家的行为就属于欺诈,即需退回货款,并至少要赔偿消费者500元赔偿金。
最后,真空包装属于预包装的食品,适用《食品安全法》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67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等相关具体信息。
也就是说,如果这包火腿外包装没有标注食品的真实成分或配料等信息,那就是属于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需承担退一赔十的惩罚性后果。十倍赔偿金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赔付。
换而言之,如果这包火腿肠的外包装上,没有如实标示里面是有骨头的,那就不是退一赔三,而是退一赔十。
最后,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做人,必须以诚信为本!如若不能做到这一点,那将一事无成,且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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