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1岁网红鱼塘边钓鱼时触电身亡 必须承担责任
吉林长春,拥有600万粉丝的网红大V宏某,在某池塘直播钓鱼时,鱼线碰触高压线,不幸触电身亡。事后其家属认为供电公司有责任,要求供电公司赔偿,遭拒后委托律师一纸诉状将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21万元。
宏某母亲在采访时表示,其实再多的赔偿也挽回不了自己儿子的生命,只是希望法院查明事实,让供电公司承担该有的责任。
法院会怎么判?该怎么判?
《民法典》第1240条的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也就是说,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高压线的经营者、管理者供电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能证明死者是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可以免除责任,能够证明对方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否则,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从视频来看宏某死亡是故意、不可抗力造成的可能不大。
而如果不是故意、不可抗力造成,一般人都能知道高压线下垂钓的危险,而宏某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是拥有数百万粉丝的钓鱼大V,却没有意识到,最终触电身亡,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错。
换句话说,这种情况下供电应该赔偿,但是不会全赔。
有人问如果认定宏某具有重大过失,能少供电公司多少赔偿责任?
这个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会结合高压线高度是否达标,供电公司是否尽到了提示义务等情况综合考虑,如果供电公司设备合规、安装高度也合法并且尽到了提示义务,这种情况下供电公司的赔偿比例一般为20%左右,反之,供电公司赔偿的比例能达到40%。
还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案件中,死者除了可以追究供电公司的责任,如果池塘具有管理人或者所有人,依法还可以将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告上法庭,要求池塘管理人、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正如宏某母亲所说,再多的赔偿也挽回不了孩子的性命。查明案件、厘清责任,才能避免更多人的受害!
无论如何,此案都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垂钓需谨慎,珍惜生命,远离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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