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店卖体温计捆绑临期药被罚10万 令人气愤必须严惩
黑龙江哈尔滨,一女子到药店买体温计,不料店员却说买体温计必须买搭配的药物。女子质疑药店捆绑销售药物,但店员却说他们就是这样搭配来的。气愤之下,女子没有选择购买,而是选择向12345投诉举报。
据现场视频显示,女子询问店员,自己只要体温计不行吗?店员回答说,不行。女子进一步质问店员,谁这样规定的呀?但是店员却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说他们就是这样搭配来的。
女子继续问,如果自己不要这些搭配的药物呢?店员称,不要的话,体温计卖不了。
跟店员说话的间隙,女子也看了看被搭配销售的药物的信息,原来即将在3月份过期。由于受不了店家这种态度,女子没有选择购买,而是向12345投诉。工作人员告诉女子,让她等待处理结果。
【@蜗牛说法】
真是太气人了!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强买强卖,最关键的是店员要求女子购买捆绑药物的态度还那么理直气壮,一点都没有觉得自己有问题。期待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对这家药店和店员的处理结果。
那么,这家药店和店员的行为如何评价?
首先,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他们已经侵害了女子的自主选择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前述规定写得明明白白,女子有权只买体温计,不买药店捆绑销售的快过期药品。
第二,药店和店员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该法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体温计可以说是每个家庭必备和必须的物品。由于这种需求的存在,当女子想买又买不到,她就产生了这样一个巨大的需求,而涉事药店销售却又提出捆绑的要求。
在这种矛盾之中,女子的需求也就成了药店威胁女子交易的出发点。而涉事药店也是看中市民这种巨大需求的存在,才决定捆绑销售这种快过期药物。
所以,基于这种现实情况的存在,我觉得药店和店员存在强迫女子交易的目的和行为。如果涉嫌的金额不大,他们会被按照前述规定治安处罚。
第三,当涉事药店和店员没有改正这种强迫交易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他们可能涉嫌强迫交易罪。
《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三)强迫交易3次以上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四)强迫交易数额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2000元以上的;(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1000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希望当地主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不仅还女子一个公道,也让那些蠢蠢欲动的商家望而却步,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市场交易秩序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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