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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LV误标1599元被秒拍得物回应 网上出售货物一定要细心
时间:2023-01-14 23:21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万元LV误标1599元被秒拍得物回应 网上出售货物一定要细心
 
  河南郑州,杨先生准备在网上出售一个LV包,谁知,标价时误将15999元标成1599元,导致包包被他人拍走,事后杨先生通过平台想让买家撤销交易,到遭到买家拒绝。
 
  杨先生说,包包是被他人秒拍走的,他9时14分出价,9时14分29秒就被拍走,等他发现价格出现错误后,已经迟了。随后他多次向平台申请撤销交易,但都没有得到支持。
 
  平台称,当客户出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时,系统会弹窗提醒,请卖家确认出价是否正确,并需要卖家确认并点击按钮“继续出价”后,方能出价成功。此次交易中,1599元的价格得到了杨先生的确认。
 
  事后,平台应杨先生请求,多次联系买家,请求撤销交易,但没有得到买家同意。平台称,目前杨先生和买家产生了买卖合同关系,如果杨先生需要走法律程序撤销合同,他们也会全力配合。
 
  1、网友评论,现在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从而增加交易,在网上打折销售的非常多,虽然一般都是五折以上,一折、两折销售的不多,但是逢搞活动或节假日也会见到。
 
  所以总不能买家买便宜了,就说是卖家标错价格,那如果卖家标高价格,买家能要求退货退款吗?正如现在某新能源品牌,消费者才买了几天,就降价几万元,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吗?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到本案,杨先生准备在平台发现信息出售包包,平台发现异常后要求杨先生进行确认,杨先生进行确认后才正式发布,随后买家下单购买,该买卖合同关系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3、这里有人说,杨先生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吗?
 
  《民法典》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对于当事人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结合交易当事人以往的交易数据、日常生活经验和大众对商品品牌的认知来判断,如果卖家能够证明正常的市场价格与涉及的网络交易价格相差悬殊,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法律为了保护买卖双方利益,维持交易稳定,明确规定,认定重大误解必须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平台是无权认定的,因此,杨先生提出异议后,平台让杨先生去走法律程序。
 
  具体到本案,虽然杨先生辩解是重大误解,但是一方面系统要求其进行价格确认,另一方面又是寄售二手包包,所以证据对其非常不利。
 
  但有利于杨先生的就是买家是秒抢,思考都没有思考,就直接下单购买,证明买家知道这个包包价格肯定超过1599元,且实践中,一个LV价格都在万元以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认定杨先生属于重大误解。
 
  4、杨先生在提起重大误解诉讼之前,可以拒绝给买家发货吗?
 
  这里需要注意,在网络交易中,平台不只其起中介作用,还起着担保作用,如果杨先生既不提起诉讼,又拒不发货的话,买家就可以要求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到时候平台又会要求杨先生承担赔偿。
 
  所以,杨先生想挽回损失,还是得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自己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撤销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
 
  由于本案杨先生辩解是标错价格,所以如果法院依法撤销合同的话,杨先生的行为也不构成欺诈,无需给买家3倍赔偿,只需要将货款退还对方。
 
  最后,该案也提醒广大卖家,在网上出售货物,一定要细心,千万不要标错价格,否则结果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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