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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吃串为省钱把200根签藏桌底 老板吐槽说一辈子没见过这样的
时间:2023-01-14 23:22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顾客吃串为省钱把200根签藏桌底 老板吐槽说一辈子没见过这样的
 
  陕西西安。一行10人来到饭店吃串串,几人一番大快朵颐后叫来老板买单,数好签子后,几人付了300块钱就离开了,不过老板越想越不对劲,总感觉数量和价格不对,一低头,发现桌下竟然还藏了200个签子。老板吐槽说:一辈子没见过这样的人。
 
  当时老板在数过签子后,告知一共消费了300元,几人买单后就直接离开了。但随后老板就感觉有些不对劲,感觉这么多人,似乎吃的有点太少了,而且顾客先后取了不少的食材,肯定不止桌上的那么多签子。
 
  随后低头一看,和他想象的一样,在桌子底部还插着200根签子,看到这一幕,老板文先生非常无语。因为这200根签子并不值多少钱,算起来可能就几十块钱,一共费用加起来还不到400块钱,随后他发视频吐槽说:长这么大,一辈子没见过这种人。
 
  其实能够理解老板的心情,要知道对方一共是10个人,一共才花了不到400块钱,算一下,每个人平均消费还不到40块钱,这个消费真的是不高。有些串串店,可能两个人就要吃个上百块钱。
 
  或许是店里比较便宜,或者对方胃口小吧,这个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但就是这样的消费金额,还要逃单几十块钱,真是太丢人了。如果老板店内有监控,把几人的行为发到网上去,估计今后都无颜面对亲朋好友,就这10个人,直接锁死玩一辈子吧。
 
  有网友说:这才叫给老板上一课,现在有不少串串店老板,看年轻人不算账,就往高了报。
 
  这种情况确实存在,而且之前也有过不少报道和维权,但全国这么多的饭店,不见得所有人都会这么干,不能受害者有罪论。
 
  从法律上讲,如果确认他们是故意逃单的,那就不是丢不丢人的事了,那是违法,需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具体而言,无论是吃烧烤,还是到餐厅吃饭,吃东西买单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连幼儿园小朋友都懂,这是社会正常秩序。如果说是忘记买单了,那属于违约行为,只要把钱补上就好,但是把签子藏在桌子底部,明显是故意为之,因此他们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由于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属于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所以要处罚。
 
  说起来,一共十个人,因为这几十块钱被民警找到,这实在说不过去,出门在外,都要相互理解一下。开饭店,每天起早贪黑,挣得也是辛苦钱,非常不容易。如果碰到几个恶意逃单的,一天就白忙活了,这种事情,还是少做吧。#律师来帮忙##西安头条##顾客吃串为少付钱藏桌底200根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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