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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曝继父在其房装摄像头官方回应 被发现后还污蔑其本人
时间:2023-02-15 22:40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女生曝继父在其房装摄像头官方回应 被发现后还污蔑其本人
 
  辽宁抚顺,一女高中生发视频声称,其继父偷偷在其房间内装了一个摄像头,被发现后还污蔑其本人。现场视频显示,母亲发现这个摄影头后不仅没有报警,反而来劝说自己的女儿。目前,当地多个部门回应称,已经介入调查、处理此事。
 
  一女子离异后,带着与前夫生下的女儿,与另一男子重新组建家庭并育有一个孩子。女子的女儿现已如今已读高中。女子在整理女儿房间时意外发现了一个摄像头,随即便询问女儿是不是自己装的?
 
  女儿否认后,一猜就知道是继父安装的。可母亲却故意避开这个话题,还安慰、劝说女儿。可女儿却接不了,并将自己关在房间内质问母亲“为什么明知道是他装的,你还不报警,还要给他做饭吃?”
 
  另一段现场视频显示,女儿在房间内大声怒吼道“我在这家里都是多余的,你们三个人过去吧,我走!”、“谁在我房间装了摄像头,谁自己心里清楚!”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均回应称,已介入调查此事,并已得到妥善处理。当地妇联回应称,也将介入了解此事。
 
  1、不可否认,孩子跟着母亲改嫁,能否过得好,真的很难预料,这不仅要取决于继父的人品、情商、良心等,同时还要看母亲平时怎么样平衡女儿与现任丈夫及再生孩子之间的关系。
 
  以上所述种种,其实也是夫妻离婚时有所顾虑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从这位女儿的遭遇及其撕心裂肺的怒吼声来看,其在这个新家过得貌似不太满意。
 
  2、从法律上讲,不论是亲生父亲,还是继父,都 不能侵犯女儿的隐私权,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行为。
 
  首先,即便是高一的学生,都也已经有16周岁以上。虽然其还是未成年人,但从民法上讲,其依法仍然享有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体隐私、生活私密空间等隐私不容他人侵犯的权利。
 
  注意!隐私权对于年轻方面是没有限制的。因此女高中生的隐私权,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
 
  其次,对于过失侵犯他人隐私权的,一般只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侵犯他人隐私权属于民事侵权行为,此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
 
  也就是说,即便行为人是因个人疏忽大意而无意中侵犯了他人隐私权的,至少也应当赔礼道歉。可这位女高中生的母亲及继父却想以长辈身体,来将此事压下来。这也就难怪女儿要撕心裂肺怒吼两人了。
 
  最后,通过女子与继父、母亲的对话内容,再也清楚不过了。即这个摄像头就是继父瞒着妻子、继女情况下,偷偷安装的。
 
  退一步讲,如果继父真的只是为了继女好,监督其学习,应当会和妻子说一声,但妻子却也不知情,那么继父装摄像头的目的何在呢?令人细思极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故意偷窥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换而言之,只要能够认定继父是故意的。那就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其治安处罚。当然,如果女儿及母亲都谅解继众的话,还是有可能不对其处罚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家庭成员之间纠纷而引发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且经公安机关调解后,当事人达成谅解协议的,可不予处罚。
 
  最后,有网友认为,这位母亲太自私了。即母亲在明知女儿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情况下,仍然毫无底线的维护自己丈夫,而不顾亲生女儿的感受!
 
  也有网友认为,母亲夹在中间很难做。毕竟还有一个孩子,且还是孩子他爸!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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